大连拟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董添
中证金牛座
2月5日,“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大连市公积金中心起草《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借款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15%。
提高硕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支持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的,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星级绿色建筑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结果(含预评价)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