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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5年民企贷款年均增速较各项贷款高1.1个百分点

陈露 中证金牛座

5月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投资融资促进。这些条款既是对金融部门长期政策和实践的高度提炼,也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结合法律规定,金融监管总局正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丛林表示,对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政策。例如,在资本监管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在不良容忍方面,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在解决基层人员“不敢贷”问题方面,出台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同时,每年督促银行制定民营企业服务的目标任务,确保信贷投放力度。

丛林介绍,民营企业贷款投放一直在稳步增长,近5年的年平均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出1.1个百分点。截至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金融监管总局还出台无还本续贷政策,为企业降低资金周转成本。截至一季度末,续贷余额达7.4万亿元,同比增长35.7%。

二是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避灾挽损、用人用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优化服务。例如,在高技术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分散机制、网络安全保险、无人机保险等试点。对民营企业用工较为集中的新市民和灵活就业群体,聚焦其特定职业风险,以普惠保险产品增强保障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民营企业占多数,金融监管总局引导保险行业推出专属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并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实现“愿保尽保、凡投必保”。

三是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在线下,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起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已经通过该机制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3.66%。在线上,推动多地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银行少跑路”,以数据信息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截至一季度末,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5.4%。

四是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金融监管总局会同财政部门,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主要的政策效益指标。这一类业务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远低于商业担保水平。截至一季度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直保余额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

丛林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精准施策;与有关各方一起凝聚合力,共同推动金融业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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