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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首套住房补贴契税!时隔7年,湖南再出房地产新政

董添 中证金牛座

5月30日,“湖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文,近日,湖南省住建厅联合湖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湘十条”),着力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这是湖南省自2018年之后,时隔7年再次出台省级层面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湘十条”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点围绕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购房、房地产市场监管、“白名单”项目融资、“以旧换新”、货币化安置、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好房子”建设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举措。

为支持群众购房,“湘十条”提出,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省内跨城市购房的,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支持将存量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让刚需购房者直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最大程度减轻购房者负担。

围绕房屋“以旧换新”,“湘十条”提出,对在同一城市出售自有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出售自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在当地出售原有住房且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

针对多子女家庭购房问题,“湘十条”从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一是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是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政策可以叠加),并可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三是合理提高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贷款额度分别在现有额度上限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20%、30%。

针对人才住房需求问题,“湘十条”提出三款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购房优惠券或给予购房补贴。二是支持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房,一定期限内可免费提供给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居住,也可免费作为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创业场地。三是对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可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按工作待遇基数及劳动(聘用)合同年限合理确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

“湘十条”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白名单”项目融资也提出了政策措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提出推动存量房(二手房)实施先网签后缴税,推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凭住建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纳税”“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白名单”项目融资方面,提出各地应建立对金融机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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