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买房即落户”?权威回应:系误读
董添
中证金牛座
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政策提到,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杭州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此后,杭州“买房即落户”的消息在网络传播。
对此,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向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进行求证,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买房即落户”系误读。政策内容虽然写的是在杭州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但在“杭州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上,已经在下面的解读中特别针对买房落户写明,杭州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住保房管局等部门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后实施。目前政策尚在制定中,等到有了具体的措施会进行公布。
此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落实居住落户。在杭州市城区经常居住,符合杭州市积分落户条件的,可以在杭州市城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浙江省内其他城镇地区经常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畅通制度通道,提供落户便利,逐步实现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编辑:王朱莹 刘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