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
熊彦莎
中证金牛座
海关总署官网6月27日发布通知称,自8月1日起,海关按照规定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手续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