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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中证协文件征求行业意见

胡雨 中证金牛座

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旨在指导证券公司加强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防范和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证券公司,《意见稿》引导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机制,通过加强交易行为监测、关键岗位人员和违规线索核查,内部监督检查、严肃惩戒问责、警示教育宣导等方式,真正做到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看得清”“管得住”。

对于从业人员,《意见稿》明确,从业人员对本人的投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通过投资申报、审查、监测、核查、惩戒、报告、检查、培训宣导等机制,构筑从业人员“不敢、不能、不想”的违规炒股长效机制,引导从业人员提高守法合规意识,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投资行为。

除了机制上的“硬约束”,《意见稿》还要求,从业人员在开展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当积极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秉持证券行业核心价值观,加强自身投资行为管理,并按要求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证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信息。

《意见稿》还对股票账户管理和投资信息申报豁免作出规定。《意见稿》明确,从业人员确需开立股票账户的,证券公司应当鼓励从业人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证券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未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证券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的,应当申报股票账户并每月提供交易记录;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可豁免从业人员申报股票账户的投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从业人员申报信息的工作量,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证券公司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监测、核查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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