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5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进一步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通知》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内容。首先,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在继续支持科技创新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发行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础上,拟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一是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依法运用募集资金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二是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其次,简化信息披露安排及申报文件签章。一是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适用简明信息披露安排,科技型企业可申请适当延长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简化最近一期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二是简化申报文件签章,包括对董监高书面确认意见和审计机构声明页简化签章要求。
此外,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机制。一是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对科技创新债券的申报和发行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安排,提升科创债审核注册效率。二是鼓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包括支持发行条款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三是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折扣系数适当上浮,并适度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鼓励证券公司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四是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支持开发专项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或挂钩科创相关指数的资管产品,鼓励开发科技创新债券类ETF,支持长期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及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产品的配置。五是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成本。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等费用,配合中国结算落实科技创新债券登记费等的费用免收工作。
记者了解到,深交所接下来将进一步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充分用好科技创新债券功能,继续完善精准支持科技与创新领域的产品供给、制度供给、服务供给,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优化资金链,持续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资金高效流入科技与创新领域,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助力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高质量创新创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