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中青宝: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董添 中证金牛座

3月16日晚间,中青宝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中青宝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股票或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40c34e9-b1ec-42c9-af80-4fee7db50fa5.png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李瑞杰时任中青宝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对子公司宝腾互联疏于管理,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李逸伦时任中青宝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宝腾互联的管理、控制。二人签字保证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均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思群时任中青宝财务总监,未对公司收到客户销售回款后马上转出的异常情况予以必要关注,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张超时任宝腾互联总经理,全面负责宝腾互联经营管理,组织宝腾互联配合高德信开展案涉业务,虽在案涉期间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二人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逸伦时任中青宝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实际控制人的指使下未组织公司及时披露,是对中青宝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国舟时任董事会秘书,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是中青宝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中青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瑞杰、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张云霞、李瑞杰组织、指使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青宝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张云霞承担200万元,李瑞杰承担150万元;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此外,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青宝”变更为“ST中青宝”,股票代码仍为“300052”,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3月18日起复牌。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中证金牛座
更多精彩内容,请打开APP阅读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