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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完成临床试验并实现海内外上市的1类创新药,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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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4月7日消息,日前,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医保局印发《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聚焦研发创新、人工智能应用、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生产制造、推广应用、企业出海、人才与金融赋能、投资促进等九方面,共提出32条措施,对近年来涌现的“人工智能+”药械、生物制造、细胞与基因治疗、宠物药械、罕见病药、中医药、药械产品出海等新技术新赛道新业态,提出专项全链条支持举措;对取得1类创新药上市批件的企业直接给予奖励,不再核算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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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深圳市发改委网站

具体来看,全面支持医药研发和引进。聚焦核酸药物、蛋白和多肽药物、细胞药物、微生物药物、小分子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等方向,引进或培育一批创新药成果。对完成临床试验并实现上市的1类创新药,面向其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发环节,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宠物药发展,对获得一、二、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宠物药,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支持建设人工智能辅助研发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建设药物高通量筛选、下一代抗体药物发现、智能小分子新药合成、中药研发和中医智能诊治、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研发、临床试验智能化管理等一批人工智能药械研发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大产业项目。围绕底盘细胞改造、酶制剂开发、精准发酵等环节,布局建设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相关重大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药械企业对外出口。对通过美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以及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国家药品监管机构等批准上市并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支持。对在香港获批上市的中药、海外上市的宠物药械并实现销售的,参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建立医疗器械维修翻新中心,争取更多创新产品进入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

支持企业并购和风险投资。推动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积极收购海内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加强产业链并购重组。支持龙头企业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链接顶尖高校院所和初创企业,投资和孵化一批顶尖创新成果。优化产业基金业绩考核机制,着重考核产业基金整体业绩、长期回报和产业促进作用,加快培育大胆资本。

积极引进药械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龙头企业和重大标志性项目落户。推动引进配套企业、上下游企业和生态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推动在研优质创新药械管线落地研发。借助产业基金优势,推动创新药械产品管线加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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