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去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肖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肖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肖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等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弃守廉洁底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肖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肖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肖星决定逮捕。根据最新通报,肖星已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上海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金融行业已有多名人员“落马”,银行、保险系统均有涉及。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3日发文,近期,多家中央金融机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下大气力铲除金融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部署,为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其中,以有力政治监督护航银行高质量发展成为今年各派驻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8日,中央金融委办公室、中央金融工委还在《学习时报》发布文章表示,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金融反腐败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突出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责任追究和追赃挽损,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方法举措等方面加强整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