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千万罚单来了
昝秀丽
中证金牛座
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天沃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发现,众华所为天沃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众华所在对天沃科技2017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2017年至2021年,天沃科技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收入和利润,导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众华所为天沃科技2017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合计7,877,358.50元。众华所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至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凌松梅和郭卫娜,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为郝世明和付声文。
证监会认为,就众华所的违法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凌松梅、郭卫娜、郝世明和付声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787.74万元,并处以1181.6万元罚款;对凌松梅、郭卫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郝世明、付声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