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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提供变相融资服务等,浙商证券收罚单!相关责任人被监管谈话

马爽 中证金牛座

1月10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以及对朱丽洁、李楠、柳梦婷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决定称,经查,浙商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为部分投资者提供变相融资服务,异化为杠杆融资工具,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二是未识别客户的交易目的,变相成为交易对手方交易通道,违反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三是未使用交易所专用对冲账户进行对冲交易,违反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四是干预控股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性运作。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浙商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浙商证券应对上述问题深入全面整改,严格内部问责,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控管理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浙江证监局表示,朱丽洁作为业务部门负责人、李楠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柳梦婷作为参与人员,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朱丽洁、李楠、柳梦婷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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