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只债券型ETF获批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
王鹤静
中证金牛座
6月4日晚,多家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6月6日起,广发基金、博时基金、天弘基金、大成基金旗下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ETF,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海富通基金旗下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ETF,以及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ETF、西藏东财中证1-3年国债ETF,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3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规模超20亿元等5项条件的信用债ETF产品试点开展交易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表示,过去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担保品范围主要限于利率债及利率债ETF,对于信用债ETF始终缺乏制度性承认,导致其作为资产配置工具的功能受限。信用债ETF纳入质押担保品范围,有利于弥补该类产品在流动性管理、融资支持等方面的短板。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认为,信用债ETF正式纳入通用质押库,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可在场内通过质押回购实现杠杆操作或流动性调度,强化产品的配置与交易功能,更好满足投资者融资需求,信用债ETF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随着信用债ETF获得“准货币化”功能,其配置价值与流动性管理价值并存,将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场,为信用债市场带来结构性增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