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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警示函

刘杨 中证金牛座

3月18日晚间,金沃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将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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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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